龙口市人民医院门诊工作制度
发布时间:
2024-09-02 15:08
龙口市人民医院门诊工作制度
1.在分管院长和门诊部主任的领导下,各科主任、副主任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。
2.从事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,要求为有经验的主治(或以上)医师和注册护士,门诊医师、护士相对固定。
3.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,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。
4.科主任、主任医师每周至少出门诊一次,解决疑难病例。
5.门诊医师对患者要认真检查,按照省卫健委规定格式书写门诊电子病历,开具电 子检查申请单和电子处方。
6.门诊检查科室所做的各种检查结果,必须准确、及时。
7. 门诊各科室要与住院综合服务部及病区加强联系, 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,有计划地收治患者住院治疗。
8.做好分诊工作和疫情报告,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,防止交叉感染。
9.门诊工作人员要关心体贴患者,耐心解答问题,尽量简化手续,有序安排患者就诊。
10.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,采用经济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,合理检查、合理用药,尽可能减轻患者负担。
11.门诊工作人员要保持诊室清洁,改善候诊环境,加强健康教育。
12.对基层或外地转诊患者,要认真诊治。需转回原地治疗时,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。
13.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,在门诊部、医务科和护理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 作。认真执行院、科规章制度,坚守工作岗位。人员调换时,分别由医务科、护理部确 定后报门诊部。
14.开展电话、现场、诊间、微信、出院病人复诊预约等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,指导 患者预约就诊,减少候诊时间,方便患者就医。
15.根据季节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,设置相应专业的感染性疾病门诊
16.门诊医师应按照排班表出诊,不能随意停换诊。需要停换诊,应提前三天通知门 诊部,特殊情况除外,预约诊疗工作人员负责做好预约患者的解释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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