龙口市人民医院

麻醉病历办理流程


需携带资料:患者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、影像资料、病理诊断或近半年诊断本病的住院病历复印件(必须是纸质的)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(代办人最好是病人的直系亲属);若为集体户者,需携带集体户索引页和本人所在页原件,如为复印件则需加盖单位公章;外地户口须提供本地暂住证或居住地所在社区、村委开具的居住证明,缺一不可。

一、在本院开诊断证明、取药者:先到门诊大厅收款窗口或自助机挂肿瘤介入科或肿瘤/血液/风湿/免疫内科号,到门诊二楼内科诊区相应门诊由门诊医师审核资料,签《麻精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》,开具诊断证明(1、需患者本人到场,门诊医师评估病情,需用止痛治疗后方可开具诊断证明。2、需中级职称以上(含中级职称)医师签字。3、外院合格的诊断证明在外院拿药的无需患者到场,在本院拿药的也需患者到场)。
外院已开具诊断证明、不在本院取药者不需挂号,带齐资料直接到门诊一楼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即可。

二、至门诊一楼综合服务窗口办理麻醉病历,扫码交押金、领取押金单。

三、麻醉病历办好后,选择在我院取药的,直接到相应的肿瘤科门诊开药,缴费后到门诊药房1号窗口取药。选择在外院拿药的,可以离院到定点医院开药,并把麻醉病历本送到取药医院药房保管,严禁私自存放。

四、麻醉病历停止使用后,应将剩余药品及针剂全部无偿交回拿药医院后,再携麻醉病历和押金单到门诊综合服务窗口退回押金。

五、 麻醉病历本有效期三个月,三个月后要及时更换新本方可继续使用,换本流程除免交押金外,与上述准备资料和流程一致,医师需与病人进行视频通话或语音通话或患者拿着近一周内报刊、电视新闻等合影照片(电子照片亦可)。